关于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12浏览次数:100

 

关于毕业生就业相关问题的说明

 

1.毕业生就业方式有哪几种?
答:有三种。分别为:协议就业,合同就业,灵活就业。

2.什么是协议就业?
答:有三种形式。分别为:
(1)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由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的 (事业单位、国企、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领取了就业报到证,并到用人单位就业的;
(2)指毕业生与乌市地区的非公有制单位签订由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就业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领取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的;
(3)指毕业生与乌市地区以外非公有制单位签订了由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就业协议书,并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了意见的。

3.什么是合同就业?
答:有三种形式。 分别为:
(1)指毕业生与国企、国有控股企业签订了由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并注明考察试用或签订劳动合同并注明试用期或合同期为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的;
(2)指毕业生和事业单位签订了由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注明是聘用,并签订了一年短期就业合同的;
(3)指毕业生和非公有制企业只签订了由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合同,但就业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到用人单位就业的。

4.什么是灵活就业?
答:有两种形式。分别为:
(1)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全体经营两种类型;
(2)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  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者、某些艺术工作者。
凡选择了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均要出示相关证明并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

5.毕业生就业方式除协议就业,合同就业,灵活就业以外还有哪些方式?
答:(1)升学。包括直升本、专升本、考研、考取第二学士学位的,但必须出示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
   (2)出国、留学、出境工作等;
   (3)基层选调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村官等国家项目;
   (4)定向、委培生。指领取就业报到证、回原定向、委托单位就业的。

6.毕业生档案保管有哪些方式?
答:(1)凡协议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均由学校寄往用人单位保管。
    (2)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合同就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均由学校寄往毕业生生源地的人事部门保管。
    (3)毕业生也可申请将档案保留在学校2年,但在此期间工龄不能连续计算,不能单独提取党员材料或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如需申请将档案保留在乌鲁木齐的毕业生,可以向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后,学校可以将毕业生档案统一发往自治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地址在:新疆人才市场二楼。
    (4)毕业生就业单位如无档案管理部门的可将其档案保存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但需交纳一定的档案保管费。

7.毕业生落户的方式有哪些?
答:凡当年毕业的学生户口均迁往生源地,协议就业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所在的当地公安部门落户。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合同就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均落往生源地。如需将户口落在乌市的可将学生档案转往乌市人才市场后落户。

8.如何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答:将原签约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材料,新签定的协议书及报到证原件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填写改派报到证审批单,由负责老师到自治区人事厅办理改派手续。如新、旧签约单位所在地属同一地州市范围内,则改派不需经过学校,而直接在地州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9.报到证遗失后,该如何补办?
答:要在遗失的当地刊登新疆日报申明“遗失作废”,再将刊登过“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及毕业证原件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填写补办报到证审批单后,补办就业报到证。